今日悉尼訊澳洲東部時間2月19日唐寧地方中心法院近日審理了一件交通肇事糾紛案,撞傷了一位母親和她的孩子並致母親遭受腦損傷的肇事司機駕照被扣15個月,並被要求執行5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令。但是這位腦部受損悉尼母親則表示,肇事司機沒有被送進監獄她表示很失望。 肇事司機名為Bryce Wayland,今年27歲,於去年在法庭上承認了在2011年3月14日因疏忽駕駛造成36歲的母親Emma De Silva嚴重身體傷害。在周一的案件審理中,沒有出席庭審的受害人Emma在9頻道(Channel Nine)時表示,監禁才是對肇事者Wayland必要的懲罰。
(車禍之後遭受腦損傷的Emma )
(發生車禍之前的Emma) Emma說:“因為他犯下的錯誤,我遭受了很多痛苦,我必須學會如何行走,如何說話,如何吃飯,所有這些都是因為他那一撞。我真的,真的希望我已經死了。”
據悉,在車禍發生時,Emma正推著嬰兒車。由於撞擊,Emma頭部嚴重受損,嬰兒車裡剛剛出生19天的女兒也未能逃脫損傷。被撞後,Emma昏迷了8個星期,而且也一直沒有完全恢復。
法官Graeme Curran說:“由於腦損傷,受害者以及受害者家屬的生活無可避免地被摧毀了。”儘管司機的疏忽造成了不可避免的悲劇,但是肇事者犯罪情節尚輕,Wayland也及其懊悔,因為法官認為判以監禁並不妥當。
法庭聞悉,受害者Emma現在的生活依賴於她的家人和她的護理人員,並且存在“嚴重的認知障礙”,要到戶外區只能乘坐輪椅。關於法庭的判決,肇事司機Wayland在離開法庭時未予置評。
(Summ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