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悉尼訊澳洲東部時間3月1日由於智障女兒在休閒野營地乘坐汽車回家時“被佔便宜”,一位新州母親呼籲能夠獲得對智障女兒實行絕育措施的許可。 這位新州母親接受詢問時表示,她對視情況而定的絕育措施表示支持。據悉,這項議會調查主要審查澳大利亞對殘疾人實行的強制性絕育措施,但是這一措施具體實行的情況目前還不得而知,因為官方數據可能不具準確或是很多實行的案例被忽略。
(一位新州母親希望能獲得能對女兒實行絕育措施的許可) 這位新州母親說,她現在22歲的女兒只有9歲兒童的智力。兩年前,女兒參加了在維州舉行的青年殘疾人的野營活動,在乘坐汽車返回家時,由於車上很多參加者已經下車,女兒被邀請到坐到汽車的後面並被迫與一位同樣有殘疾的年輕男子發生了性關係。
母親說:“我一直都沒有發現這件事情,直到女兒的衛生保健提供者無意間聽到女兒和其他人說起這件事。在幾經盤問之後,女兒才告訴我們,和女兒發生性關係的那名男子明確地告訴她不要讓父母知曉那件事情。”
在經過再三考慮之後,這位母親決定將此事向警方反應。母親說:“警局的女警很友好,我女兒將事情的經過都告訴了她,女兒說當時的整個過程都沒有什麼傷害,而且非常享受。”
母親還表示,如果不是對女兒使用了避孕藥,女兒很有可能已經懷孕。“她被佔了便宜,傻傻地,天真地被佔了便宜。她根本就沒有理解能力去理解那個傢伙是不是真的對她好,他太自私了,只顧自己的滿足。”母親說到道。
因此,這位母親要求在特定具體情況下對殘疾人實行絕育措施。澳大利亞人權委員會表示,殘疾兒童在10歲時就可以實行絕育措施。關於絕育措施,如今患有輕度智力殘疾的34歲的女性Bella則一直對在未徵得同意的情況下被父母哄騙著切除子宮一事還耿耿於懷。
據悉,在Bella12歲的時候,她的父母就將她帶到醫院說要切除她的闌尾,當時父母許諾給她一個洋娃娃作為獎勵。當9年過去之後,Bella才意識到自己身體上被切除的不是闌尾,而是她的子宮。知道實情之後的Bella表示,她覺得自己被略劫一空。她說:“每當我看到其他母親抱著寶寶的時候,我就不敢看,我會哭泣,因為我永遠無法體會那種幸福。”
關於絕育措施,聯合國認為那是一種強制性絕育措施是一種酷刑,是一種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然而根據澳大利亞的法律,如果還給孩子實行非藥物的絕育措施,家長和監護人必須向家庭法庭(Family Court)申請許可,擅自實行非法絕育措施的醫生則可能受到指控。
(Summer) |